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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后, 为进一步完善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10月8日国务院制定发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国家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乳制品安全管理水平。生产婴幼儿奶粉的企业应当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为了配合国家对乳制品行业的管理,2008年12月4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启动乳制品GMP/HACCP认证。
2009年3月31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以下两项实施规则,规定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
CNCA—N—005:2009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CNCA—N—006:2009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乳制品GMP/HACCP认证依据标准
1.乳品HACCP认证依据标准
GB/T 27341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GB/T 27342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乳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GB 12693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23790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适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
2.乳品GMP认证依据标准
GB 12693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23790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适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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