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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次会议要求

来源:认证服务信息网 分类:通用体系 发布时间:2022-05-27 点击:402 分享:

未次会议要求

1)未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时间不超过1h。

2)参加人员包括受审核方领导、受审核方部门负责人、代表、向导、管理者代表(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人)、最高管理者(必要时)、审核组全体人员等。

3)末次会议的重点应围绕个合格项提出纠正措施及要求。

4)为了避免在末次会议上审核组与受审核部门对不合格报告争执不休,一般在会前及时沟通。如争论确实难以协调,只能提请管理者代表(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人)解决。

5)末次会议应适当肯定受审核方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不要一味谈问题。

6)宣读不合格项报告或对受审核方不利结论时,应充分准备,选择适当措辞,防止陷入“僵局”。

7)末次会议应做好记录并保存,记录包括与会人员签到表。

8)使受审核方了解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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