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机构: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
认证类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审核人员:王辉(组长)等 6 人
1、受审核组织名称:云南****有限公司
2、场所:云南省昆明市西郊
3、审核时间:2012.3.29-4.1,共4天
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郊的云南****有限公司的锌锭的冶炼、加工的活动及其场所所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云南****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年9 月,是云南省百家重点骨干企业。主要从事铅、锌矿山的开发和铅、锌冶炼及锌合金深加工,被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授予“有色金属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云南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被工信部评为“清洁生产”示范单位,并通过了安全标准化评价,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
企业于 2008 年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扎实并逐年深化,2009 年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0 年又通过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进行了三标整合。
2012.3 王辉接到了作为审核组长的该企业的审核任务。接到审核任务后调阅了企业的管理体系文件及以前审核情况资料,上网查阅了企业情况,了解了企业规模、性质、工艺流程、生产过程、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情况、管理模式、曾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荣誉等。发现这个企业历史悠久,锌锭生产有湿法和火法工艺,并有铜、镉、铟、铅、银等有价金属的综合回收,工艺较为复杂。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高能耗、高风险企业。但是该企业取得了诸多荣誉,管理有序,各方面工作及指标在行业内均处于领先地位。对这样的优秀企业要进行管理体系审核,对于审核员是个挑战。因此,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审核必须到位。
审核组认为该企业管理体系控制及审核的重点应是安全管理。特别是异常情况下的安全管理。为此审核组应重点关注,为企业找出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使企业提高安全预警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把安全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审核组审前会议上
进行了审核工作重点的部署,并提出了审核要求。
重点一:该企业非常重视工艺创新、技术改造。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工程技术改造。而工程改造项目往往涉及到外单位人员进厂、施工人员难于控制、本公司多个部门合作、施工场所不同、与生产交叉作业、项目主管/施工/地域所属等部门交叉管理而又易于出现都不管、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等。因此,工程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异常状态,容易出现盲点或者失控,安全隐患时常存在,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可能要大于正常生产情况。审核员根据多年的审核经验,认为此项工作有可能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审核。
审核员在电解分厂审核工程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发现 2011.7.11 投资 30 多万元进行了极板离心通风机及配置的管道来进行烟气治理工作的环保工程技术改造。施工现场涉及土建、焊接、高处作业等。电解分厂是属地管理。查到实际有 7 人作业,工期是 2011.11.2-2012.1.12。2012.2.28 进行了试车,2012.3.13 进行了验收。提供了公司与云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除尘系统建设资料交接清单,但是是电解分厂安全员主动和施工方索要的,现场审核时还没有签字。审核员询问施工的危险源辨识情况,告知没有进行专项辨识。审核员又询问有没有工程主管部门传递的施工方、工期、施工人员、特种作业要求及安全措施要求等信息手续,告知没有,一般都是询问现场施工人员施工作业的具体情况,平时工程项目施工时基本不清楚施工项目作业的具体情况,施工方人员也很难控制,经常换人,车间内进进出出的常有外来人员,不知道是干什么的。现场施工管理中存在安全隐患。审核员开出了不符合项。
不符合项为:
在电解分厂审核时发现,2011 年进行了极板焊接烟尘环保工程技术改造。主管人员提供了主动与施工方云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要的除尘系统建设资料交接清单。标明工期是 2011.11.2-2012.1.12,2012.3.13 进行了初步验收。但是,提供不出工程主管部门传递的工程项目、工期、施工方、进场人员、作业要求等手续。追查公司《外委工程、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此项工作也没有进行规定。
企业对此不符合项进行了原因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公司《外委工程、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外委工程的相关信息传递工作没有作出规定。在外委施工过程中各部门似乎都在做工作,但是职责不清,记录不全。
企业进行了整改。重新修订了《外委工程、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工程
改造项目中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车间分厂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传递信息手续,并要求在今后外委工程项目改造实施前,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以信息传递单的形式将工程的相关信息传递到项目所在分厂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及项目所在部门必须接到工程主管部门的开工信息传递单完成培训及安全告知后才允许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并完善相关记录。此项不符合项开具为企业解决了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薄弱问题。
重点二:该企业包括总经理、安全主管副总、安全环保部门主任、安全员等在内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人员近 50 人,消防、卫生救护、危化品管理等取证人员近 90 人。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很强,有节假日、专项、综合、季节性和日常等安全检查要求。但是,对于检查问题的落实情况其实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核心,只检查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虎头蛇尾,安全管理则不到位,安全问题则会时常发生。审核员对此进行了重点审核。
首先,在安全环保部门审核员查阅了安全检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然后调阅了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效果的验证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审核员查阅了 2011 年 4.27-28 进行的五一安全检查记录。检查中动力分厂有拉线开关无盖等问题,要求在半个月内进行整改,实际在 2011.5.29 整改完成。2011.8.22-26 检查焙烧分厂有沸腾炉圆筒冷却剂尾部操作平台无防护栏等问题,要求在 2011.9.3 前整改完成,实际完成是9月 30 号。整改措施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另外,审核员认为检查出的问题中有安全设施的明显缺陷,如不尽快整改则存在安全隐患,对整改期间应有临时控制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为此,审核员开出了不符合项。
不符合项为:在 2011.4.27-28 安全检查中发现动力分厂有三个拉线开关无盖,要
求半个月内进行整改,实际完成 5 月 29 日;2011.8.22-26 安全检查中发现焙烧分厂沸腾炉圆筒冷却剂尾部操作平台无防护栏等设备安全防护有明显缺陷等问题,要求在 2011.9.3 前整改。实际完成 9 月 30 日。但是,均提供不出整改完成前的临时防范控制措施。
企业进行了原因分析并进行整改。分析原因是公司管理制度中没有对隐患项目整改前的临时措施提出要求,对检查中的问题点没有规定要进行原因分析和制定整改完成前的临时措施,对整改时限没有及时跟进。整改措施修订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规定了对严重问题点和明显的违规违章行为整改前的临时措施要求,并对整改时间要及时跟进,对在整改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进行说明并重新制定整改措施。
2013 年初审核组长与企业电话联系,了解了上述问题整改效果情况:
企业对 2012 年外审后的工程改造项目均进行了专项危险源辨识;工程主管部门与施工方均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书;安全环保部门均进行了登记,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育并
考核,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队持工程主管部门开具的《施工进场信息传递单》到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明确了工程项目、施工方、工期、施工人员名单、作业类别、作业证要求及证书编号、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现场管理要求等。信息传递及接收部门负责人员进行了交接签字。工程改造属地部门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了核实,进行了安全交底、安全告知及培训,施工中工程主管部门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分析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工程改造项目的安全。
对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风险分析,按照风险分析结果及程度制定了问题整改期间的临时控制措施并实施,对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及效果及时进行了跟进。减少了现场诸多安全隐患。
安全无小事,事故源于疏忽。对于一个优秀的企业,问题或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细节的忽略。审核组为企业找到了管理细节上的问题,使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得以提升。
审核组对通过审核能够给企业的管理起到推动作用、完善安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而感到欣慰。认为这样的审核是有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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