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境外认证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出口产品认证业务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境外认证机构,无需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和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经备案即可开展出口产品认证业务,这项举措为出口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国际认证通道,进一步促进了海南自贸港的高水平对外开放。近日,境外认证机构经备案在海南自贸港开展出口产品认证业务实现首单落地。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政策推动措施,制定规范结合海南自贸港具体情况,制定《服务指南》和《联合监管办法》,为境外认证机构提供明确行政指导和行为规范。加大宣传利用官网、新闻报道等渠道全面宣传,同时深入园区与市县对接,举办培训班,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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