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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重要宣示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方向指引,擘画了宏伟蓝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2021年11月0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格拉斯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上提出三点建议,即:第一,维护多边共识;第二,聚焦务实行动;第三,加速绿色转型。近期,中国发布了《关于完善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做好碳达峰行动方案》,还将陆续发布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煤炭、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出台科技、碳汇、财税、金融等保障措施,形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为助力中国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实现,规范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工作,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对《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方案》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将温室气体核查员纳入“CCAA 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管理,并补充完善了人员、机构和过程等方面的要求,形成了《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准则》于 2021 年 08 月 10 日发布实施。
艾逖绥检测认证(上海)有限公司(ATC)于2021年10月13日通过了《CCAA温室气体核查员基础课程》备案,备案号为:BA2021010。
ATC于2021年10月30-31日成功举办了第1期温室气体核查员培训。应广大认证机构和重点控排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要求,ATC将举行第2期温室气体核查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一)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航空等企业碳资产管理人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及健康、安全、环境等相关部门人员;
(二)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审定的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方核查机构、节能服务机构、节能低碳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
(三)从事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国家或地方温室气体课题研究、温室气体相关标准制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温室气体盘查,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咨询、审定与核查,中国自愿减排(CCER)项目咨询、审定与核证,自愿减排(VER)项目审定与核查,项目或组织温室气体量化与核查,产品碳足迹评价,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节能监测和用能评估,低碳产品认证,组织碳排放管理,能源管理体系咨询与认证,节能诊断,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与认证,环境足迹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生命周期评价服务等。
(四)其他关注全国碳市场发展,有志参与碳资产管理及温室气体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大纲
2.1碳核查及碳交易产生背景及政策
1)应对气候变化概述
2)碳核查及碳交易市场产生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3)国内外形势、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4)国家政策和碳核查管理措施
2.2碳核查基础理论与知识
1)碳交易
2)碳金融产品
3)碳资产管理
4)碳交易体系的执法机构
2.3核查员要求及实施核查流程
1)第三方机构核查员条件
2)核查机构的工作原则
3)核查要点解读
4)核查案例分析
2.4排放因子
1)直接排放的排放因子
2)能源间接排放的因子
2.5减排措施
1)主要用能设备及节能要求
2)主要用能设备节能减排措施
2.6温室气体审定/核查相关的法律法规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4)《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5)《低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6)《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2021年12月04-05日,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上海市等区域开班时间具体咨询联系人。 培训方式:面授
四、授课讲师:行业资深专家
五、考试发证
所有参与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将获得温室气体核查员培训合格证书。可根据CCAA《温室气体核查员注册准则》的要求申请注册正式的核查员。
六、培训费用
2500 元/人(组团和ATC老客户报名享受优惠,详情请联系培训负责人,以上费用不包含交通、食宿费用)。
七、报名方式及汇款方式
参加报名学习人员,填写《温室气体核查员培训班入学登记表》电子档后发送至报名邮箱,原件现场报到时提交。
如有ISO认证、咨询辅导或培训需求,请联系网站在线客服,并说明是在认证服务信息网(www.21cniso.com)上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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